半岛体育农安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品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相同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按一个供应商计算;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供应商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
农安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品种)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方法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4采购内容:建设农安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2.8万亩;计划建设1个农安县玉米产业资源数据中心,提供11项数字农业生产应用云服务,购置设施设备2236台/米/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1供应商须是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相同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供应商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辩,发送到邮箱,邮件正文内容须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3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